煤制60万吨/年甲醇项目生产系统车辆、空分冷箱膨胀珠光砂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2010-2 ]
煤制60万吨/年甲醇项目生产系统车辆、空分冷箱膨胀珠光砂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煤制60万吨/年甲醇项目生产系统车辆、空分冷箱膨胀珠光砂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OCITC-HTZHX/55
开标时间:2010-1-06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甘肃
受业主委托,就煤制60万吨/年甲醇项目生产系统车辆、空分冷箱膨胀珠光砂招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相关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COCITC -HTZHX/5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二、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标段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交货期 交货方式
1 气防救护车 标配5座 1 300 投标报价的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项目现场落地交货
2 装载机 ZL10 1 300
客货车 双排座,载重1.5吨 1
翻斗车 载重3吨 1
3 高压清洗车 压力等级80MPa,流量60升/分 1 500
4 防爆搬运车 载重3吨 1 300
5 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 PF110 1 500
6 金龙客车 XMQ6126Y3 1 500
7 机修车间小型工器具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500
8 空分冷箱保冷材料膨胀珠光砂 详见技术规格书 约17000m3 1000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安装交验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09年12月2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每日9:00AM至17:30PM(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见上表,如需电子版文件,另加人民币200元整。如欲邮购,我们将以快件邮寄,邮费每套50元人民币。招标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应具备资质:
1. 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200万元(投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产品应具有在中国国内同类型煤化工及合成氨项目中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除第五标段外,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与招标,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2. 第五标段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
(2) 制造商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消防车定点生产厂,并出具相关消防车辆生产许可证等资质;
(3) 消防车必须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检测报告;
(4) 关键部件的配置:汽车底盘必须是上网的汽车目录中的产品,水罐的材质选用复合材料,发动机、消防泵、消防炮的选用型号和制造商要注明;
3. 投标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等相关资质购买招标文件。
六、递交标书时间:2010年01月06日上午7:30-8:3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七、 开标时间: 2010年01月06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联系人:肖娜
手机:13261921631
邮件:84279113@163.com (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电 话:(010 )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http://116346336.blog.163.com/blog
煤制60万吨/年甲醇项目生产系统车辆、空分冷箱膨胀珠光砂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OCITC-HTZHX/55
开标时间:2010-1-06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甘肃
受业主委托,就煤制60万吨/年甲醇项目生产系统车辆、空分冷箱膨胀珠光砂招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相关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COCITC -HTZHX/5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二、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标段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交货期 交货方式
1 气防救护车 标配5座 1 300 投标报价的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项目现场落地交货
2 装载机 ZL10 1 300
客货车 双排座,载重1.5吨 1
翻斗车 载重3吨 1
3 高压清洗车 压力等级80MPa,流量60升/分 1 500
4 防爆搬运车 载重3吨 1 300
5 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 PF110 1 500
6 金龙客车 XMQ6126Y3 1 500
7 机修车间小型工器具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500
8 空分冷箱保冷材料膨胀珠光砂 详见技术规格书 约17000m3 1000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安装交验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09年12月2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每日9:00AM至17:30PM(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见上表,如需电子版文件,另加人民币200元整。如欲邮购,我们将以快件邮寄,邮费每套50元人民币。招标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应具备资质:
1. 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200万元(投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产品应具有在中国国内同类型煤化工及合成氨项目中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除第五标段外,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与招标,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2. 第五标段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
(2) 制造商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消防车定点生产厂,并出具相关消防车辆生产许可证等资质;
(3) 消防车必须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检测报告;
(4) 关键部件的配置:汽车底盘必须是上网的汽车目录中的产品,水罐的材质选用复合材料,发动机、消防泵、消防炮的选用型号和制造商要注明;
3. 投标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等相关资质购买招标文件。
六、递交标书时间:2010年01月06日上午7:30-8:3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七、 开标时间: 2010年01月06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联系人:肖娜
手机:13261921631
邮件:84279113@163.com (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电 话:(010 )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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